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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上圖中1至15號均屬航空禁運物品;14、15號可以通過網絡車運輸。
二、其它禁止和限制寄遞的物品: 1、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蝕性、毒性、強酸堿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物品,如雷管、火藥、爆竹、汽油、酒精、煤油、桐油、生漆、火柴、農藥等所有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“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”中的化工產品; 2、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,如鴉片、嗎啡、可卡因(高根)等;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,如軍火武器、本國或外國貨幣等; 3、容易腐爛的物品、各種活的動物(如鮮魚、鮮肉等); 4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,如尸骨(包括已焚化的尸骨)、未經硝制的獸皮、未經藥制的獸骨等; 5、反動報刊、書籍、窗口或者淫穢物品等; 6、如你交寄的化工產品未列入“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”中的,你必須提供地市面上一級化工產品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書,證實相關物品屬非危險化工產品方可交寄,相關鑒定部門必須對鑒定結果負責。
三、國家禁止進、出口(境)物品: 1、禁止進境的物品: (1)、各種武器、彈藥、仿真武器及爆炸物品; (2)、仿造的貨幣及仿造的有價證券等; (4)、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膠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激光視盤、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; (4)、各種烈性毒藥; (5)、鴉片、嗎啡、海洛英、大麻及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、精神藥物; (6)、帶有危險性病菌、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、植物及其它產品; (7)、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品、藥品或其它物品。 2、禁止出境的所有物品: (1)、列入禁止進境范圍的所有物品; (2)、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膠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激光視盤、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; (3)珍貴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; (4)、瀕臨的和珍貴的動物、植物(均含標本)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。
四、對分公司違規的處理(罰)規定: 1、汽運線:嚴禁一切水劑(液態)之類和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上網絡車的處理規定: (1)、通過偽裝,混上網絡車的,不管有無引起后果,一經發現,處以100元/次罰款,送件方在征得網管核實同意后,作就地消毀處理; (2)、通過偽裝,混上網絡車,產生后果并將其它快件損壞的,按網管遺失件相關條例賠償,并處以1000—5000元/次的罰款,導致人身傷害和致殘的,承擔一切醫療費和誤工費,并處以5000—10000元/次罰款,后果嚴重的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,追究其刑事責任; 2、航空線:按航空部門有關規定的禁運物品為標準: (1)、在各轉部內發現的,處以200元/票罰款,不是水劑和易燃易爆物品的,件予以考慮退回; (2)、在航空公司安檢時被發現的,未引起后果的,處以500元/票的罰款,件按航空公司相關規定處理; (3)、有航空公司安檢時被發現的,或引起后果的,除承擔航空部門所有罰款及其它法律責任外,網管對其另處1000—5000元/次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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